9月10日,学校召开2018年教师节表彰大会,总务处水电中心电工黄诗工被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,受到学校表彰。
总务处根据院人〔2018〕7号(关于2017-2018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及评选2018年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的通知)精神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于6月21日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评优现场民主投票。根据投票结果,拟定了考核评优人员名单,并于7月2日至4日进行了公示,最后确定了考核评优人员为:水电中心黄诗工、夏绪军,车管中心张栋,行管人员郑卫兵;优秀教育工作者为黄诗工。
(总务处)